官方咨询热线: 400-6851-313

遗产继承案例

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 > 胜诉案例 > 遗产继承案例

三姐妹因房产继承对簿公堂,申沪律师条分缕析帮委托人争取到九分之七房产份额!

2024-04-19
568

“律师你好,我妹妹把我们告上法庭,要争父亲的遗产,该怎么办?”咨询室里两位花甲老人面露愁容,时不时地唉声叹气。

原来,陈家三姐妹因父亲过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对于继承一事引发了家庭矛盾,这才致使陈家小妹一纸诉状将两位长姐告上法庭。陈家三姐妹该如何继承这套房产?

看申沪律师厘清事实,条分缕析帮委托人争取到九分之七房产份额!

原来,早年间陈大姐与父母一起买了套房子,房屋登记于三人名下。2001年母亲去世后,因父亲患有诸多基础病,身体不好,而陈大姐因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因此陈家二姐便和女儿一同搬进该套房子里以便照顾父亲起居。

2021年父亲过世后,因父亲生前未留下遗嘱,三妹主动提议说要分割下这套房产。三妹认为,其在父亲生病住院时积极奔波安排,而陈大姐远在国外,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不应继承遗产,二姐长期居住房屋,应该支付房屋使用费。

但父亲健在时,陈二姐十年如一日地与父亲同住,照料父亲。陈大姐虽不在父亲身边,但在经济支持这上面,陈大姐问心无愧,父亲的住院医疗费等各类大额花销,都是陈大姐在承担。

可三妹却对这些隐形付出视而不见!

本是血浓于水的姊妹,但三妹却如此薄情,对父亲留下的遗产锱铢必较,这使得陈大姐和陈二姐倍感心寒。

三姐妹多次就继承事宜进行协商沟通,但每次都是以争吵收尾。一来是三人对继承相关的法律一概不懂,二来是对遗产分配多寡有争议。

几番争执之后,三姐妹倍感心力交瘁,本就上了年纪,再加之两年来家里被这套房子闹得鸡犬不宁,陈大姐和陈二姐心里都不是滋味。

2023年的盛夏,蝉鸣四起,原本就心烦意乱的陈大姐和陈二姐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三妹竟将两位大姐告上了法庭…

寒心和苦楚交织在陈大姐和二姐的心头,两位大姐自始至终都没料到三妹要打官司,不仅如此,三妹还聘请了专业律师做足准备要分走这套房!

生平头一次接触诉讼,陈大姐和二姐不知所措,于是在子女的帮助下找到了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就继承一事讨个说法。

经律所对案情进行初步研讨后,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向律师和沈律师承办此案。接受委托后,申沪律师第一时间与陈大姐和二姐对案件进行了深入沟通,理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精准定位了本案的案件焦点。

陈家父母在世时并未立遗嘱,因此三妹对继承份额有很大争议,由此本案焦点之一便是解决父亲遗产的分配比例。

申沪律师首先向陈大姐和二姐详细说明了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又针对两位当事人所享有的继承权益进行了解释,并围绕三姐妹的赡养义务作了细致了解和沟通,就陈大姐和二姐的核心诉求给出了合适的应诉方案。

办案期间,申沪律师检阅了大量的类案并组织召开了案例探讨,反复打磨己方的代理意见。一切准备就绪后,申沪律师代理陈大姐和二姐出庭应诉。

申沪律师据理指出

01

首先,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故本案所涉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处理;

 02

其次,被告陈大姐虽然长期在日本工作生活,未能在父母身边陪伴照顾,但承担了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被告二姐长期在系争房屋内与父亲同住,承担了较多陪伴和照料义务,故其二人都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

 03

最后,陈二姐在父亲去世前就已入住系争房屋,彼时的共有人均未提出异议。父亲去世后,其作为继承人也是该房产的共有人之一,可以继续使用系争房屋。故原告陈三妹主张要求二姐向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缺乏依据。

判决结果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采纳了申沪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一、上海市某室房产中九分之二的产权份额归原告陈三妹继承所有,九分之五的产权份额归被告陈大姐所有及继承所有,九分之二的产权份额归被告陈二姐继承所有。
原告陈三妹与被告陈大姐、陈二姐应相互配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驳回原告陈三妹其余诉讼请求。

(除代理律师外,本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