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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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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胜诉案例】大姐留下遗嘱,同胞兄弟为房产对簿公堂,申沪律师成功帮助委托人继承房产!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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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六旬的孙老爷子近期家里因继承一事闹得鸡犬不宁,原本是安享晚年子孙满堂的年纪,却不得不与同胞兄弟对簿公堂!

一份遗嘱,四位老人,为何因一套房而引发纠纷?

且看申沪律师有力出击,备足证据,助委托人顺利继承房产!

原来,孙老爷子有同胞兄妹共五人,孙老爷子排行家里老小。父母早年间去世后,五兄妹相互扶持,互相依靠。逢年过节、生病住院,五兄妹都是互相走动,相互照应,家里常年如一日的和睦。

但家里的和气却从2022年遽然消散,2022年8月,大姐因病去世。一家人料理后大姐的后事后,却因大姐名下的一套房产引发了家庭矛盾。

大姐早于2006年与前夫离婚,并无子女。而大姐生前重病期间,一直是由孙老爷子一家尽心尽力地照顾。

为了避免去世后不必要的纠纷,2021年,大姐立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房子留给孙老爷子。后大姐身体好转之后,又再次立下了自书遗嘱,内容是将其名下的房产及其他财产留给孙老爷子。

可即便有两份遗嘱,大哥、二哥、三哥却不认这份遗嘱!声称当时大姐已患重病,思维也并不清晰,认为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这套房产。正因如此,孙老爷子多次与兄弟们商量过户一事,但都遭到拒绝。但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大哥、二哥、三哥的签名,兄弟的不配合,让孙老爷子感到心寒。

大姐现已去世,但其意愿却无法得到尊重。一方面孙老爷子对大姐的去世感到痛惜,一方面又因兄弟情谊抵不过金钱而痛心。

思量许久后,孙老爷子下定决心找专业律师解决问题,于是经朋友推荐,来到了口碑好的上海申沪律师所咨询。经律所接待人员详细了解了孙老爷子的案件情况后,律所指派了继承纠纷诉讼经验丰富的陈律师承办此案。

接案后,陈律师多次与孙老爷子进行案件事实的沟通,细致查看了孙老爷子大姐立下的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并确认了法律效力。在梳理案件情况过程中,针对案件关键信息,陈律师反复加以确认,期间多次与孙老爷子阐述相关判例及法律依据,以此来提振孙老爷子的维权信心。在收集了遗嘱、死亡证明等证据材料后,陈律师制定了缜密的代理意见,代理孙老爷子向法院提起了遗嘱继承之诉。

庭审现场,大哥、二哥共同辩称,被继承人大姐所立的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理。

申沪律师据理指出,

首先,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被继承人大姐立下的遗嘱,明确系争房屋的所有权在被继承人大姐过世后由孙老爷子继承,且遗嘱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其次,被继承人大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被继承人大姐立有遗嘱,确认其遗产由孙老爷子继承。大哥、二哥虽对遗嘱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佐证。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采纳了申沪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位于上海市某房屋由孙老爷子继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