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这些约定是无效的!一起来了解下
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大家都知道,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不少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往往会作出一些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约定。
这种情况下,即便离婚后一方违反了约定,也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这就导致当事人原本的期望落空,难以实现目的!
那么问题来了
离婚协议有效的前提是什么?
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今天来和申沪一起了解下!
Q1:离婚协议有效的前提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Q2: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无效?
1
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民法典》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
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不能附条件地限制他人的婚姻自由。
2
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婚姻解除后,无权限制对方的生育权。
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3
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
有些离婚协议会约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不能继承其遗产,但这类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4
约定一方禁止探望子女
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属于身份权,一方无权通过协议的形式剥夺另一方的此项权利,故离婚协议中有关放弃探望权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条款。
5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赠与在办理交付前,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所有权未转移。
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导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6
处分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对于另一方的财产无权处分。
7
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债务人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全部归属配偶一方所有,放弃自己对共同财产应当享有的份额,如果因此而导致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债务人逃避债务。
因此,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
8
约定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①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Q3: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① 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
② 写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地点、婚后有无子女;
③ 如有子女,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及出生日期;
④ 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⑤ 子女抚养权、抚育费的金额及支付、探望权的行使;
⑥ 共同财产的分割;
⑦ 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⑧ 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该条款在一方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适用);
⑨ 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包括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违约条款、协议的文本及效力等内容;
⑩ 离婚当事人的签名、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时间。
Q4:离婚协议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需在夫妻双方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
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则离婚协议不生效。
Q5:离婚协议中约定居住权有效吗?
答:有效。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366条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